关于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债券第十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1
关于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债券
第十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8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8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等法律法规以及 《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8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8月15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机构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
达到或者超过50%。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2022年8月15日(含该日)至2022年8月26日为本基金
第十一个开放期,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在开放期内,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
日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并按照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
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
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
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 投资者
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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