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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5
关于华泰柏瑞锦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锦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锦泰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86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锦泰一年定
公告依据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锦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含该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 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的相关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单笔申购的最 低
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 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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