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31
建信荣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23 日证监许可[2019]1388 号
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可能会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者承诺不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