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6
天弘弘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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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天弘弘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
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19]1336 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
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3、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 2019 年 8 月 9 日至 2019 年 9 月 9 日止(含周六、周
日)。
7、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8、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
不须另行开立。
10、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含直销
网点及网上交易) 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下同),
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
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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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12、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
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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