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0 08:05:21 股吧网页版
嘉实中证新兴科技10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09月10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嘉实中证新兴科技 10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年09月10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嘉实中证新兴科技 10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8 号)注
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
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中证新兴科技 10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指数波动的风险、指数编制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可能具有与目标 ETF 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目标 ETF 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由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 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等。此外,本基金有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期
权相关的特定风险。如因股指期货合约与指数波动不一致导致的基差风险以及股指期货合约之间价差异常变动可能导致的展期风险;因股指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且盯市结算可能导致的盯市结算风险;因所选择的期货经纪商破产清算或违规经营导致的第三方风险;
投资股票期权主要存在 Delta 风险、Gamma 风险、Vega 风险、Theta 风险以及 Rho 风险。同
时,进行股票期权投资还面临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嘉实中证新兴科技 10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嘉实中证新兴科技 100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新兴科技 1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嘉实新兴科技 100ETF 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新兴科技 100 策略指数及嘉实新兴科技 100ETF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可能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新兴科技 100 策略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中中证一级行业分类为信息技术、电信行业或中证三级行业分类为航空航天与国防、医疗器械和生物科技行业的上市公司证券。

(2)选样方法

①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和最新总市值分别由高到低排名,剔除任一排名后 20%的证券,剩余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②针对待选样本,对盈利能力和效率提升指标由高到低排名进行标准化打分,对估值水平由低到高排名进行标准化打分,各细分子指标以简单算术平均值计算出盈利能力、估值水平和效率提升能力三类指标后,再以三类指标的简单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得分进行标准化打分,以使得分处于[0, 1]之间;

各指标对应细分子指标如下:

A.盈利能力:滚动十二个月投入资本回报率

B.估值水平:最新季度市盈率

C.效率提升:最新单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滚动十二个月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
③选取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 10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