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28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
同份额类别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2 年 9 月 29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基金代码:310398,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7800)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
1、 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产品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基
金份额。如某只基金产品具有 A 类份额、C 类份额和 E 类份额,投资者可以将其
持有的 A 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 C 类份额或 E 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 C 类份额
转换成同只基金的 A 类份额或 E 类份额,或将其持有的 E 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
的 A 类份额或 C 类份额。
2、 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
金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投资者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小于最低申请基金份额,必须转换转出全部该类基金份额。
3、 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即转入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持有时段适用的赎回费档次计算赎回费的,该持有时段为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期限。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4、 不同份额类别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份额类别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
5、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6、 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7、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相关公告为准。
二、、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费用由三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费和申购补差费。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转换费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转换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目前,本基金管理人将转换费率全部设为 0;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金额按基金份额申请转换时的转入金额计算,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份额类别和转出类别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份额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份额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转换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其中: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2、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率)] ,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3、如计算所得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小于 0,则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为 0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与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净转入金额、转入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三、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期内,到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本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8588 或 021-962299)进行相关咨询。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