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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6 07:17:45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信证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6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信证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协

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信证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TA类别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795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007800 自建TA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804

申万菱信中小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007799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010419 中登TA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010531

二、新增代销机构及开通业务

2021年11月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国信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

基金转换业务,相关业务办理规则及流程以国信证券的规定为准。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TA 基金与中登(“中登”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

基金之间及同一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三、咨询方式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www.guosen.com.cn

客服电话:95536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重要提示: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国信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

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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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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