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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24 08:40:31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弘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2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弘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8 月 2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弘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弘新

基金主代码 0077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公告依据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弘弘新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弘

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

文件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8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8 月 2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8 月 26 日

转换换入起始日 2019 年 8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8 月 26 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各销售 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客户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0%

申购费 100 万元≤M<200 万元 0.8%



200 万元≤M<500 万元 0.4%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
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5)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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