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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3 08:15:21 股吧网页版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澳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3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信澳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信澳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信达澳亚基金
份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3 月 13 日起对信澳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
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金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将形成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
费代码(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7768;C 类基金份额代码:021010)。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执行。 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间
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

1、C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D(天)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D<7 1.50%

7≤D 0%

投资人在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构 (1)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也不得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基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2)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
点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
金暂不受前述限制,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3)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可以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
量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 10 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如因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 份的情况,不受此限 ,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 10 份。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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