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7
前海开源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5 月 17 日
一、 重要提示
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421号《关于准予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9年8月2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3月26日刊登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分别于2021年3月29日、2021年3月30日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4月27日计票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了《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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