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1
财通久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久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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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财通久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经2019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80号文准
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是债券型
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
基金。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财通久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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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
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由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修改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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