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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3
关于财通久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8 月 2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久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久利三月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77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09 月 0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财通久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财通久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08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08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该日 3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第十四个开放期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为 5 至 10 个工
作日,本基金第十四个开放期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 万 0.30%
M≥500 万 1000 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个人投资者申购。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而暂停申购的时间相应延长。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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