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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0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中基金就
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投资事宜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 REITs、增加公募
REITs 的投资策略、明确公募 REITs 估值方法、增加公募 REITs 的风险提示等。
本次修订将自 2023 年 7 月 5 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
件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 8 只公募基金中基金,详情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主代码
1 天弘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7404
2 天弘永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7179
3 天弘旗舰精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3089
4 天弘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3571
5 天弘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07748
6 天弘永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013826
7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09385
8 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008621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投资范围”部分明确了“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以天弘旗舰精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例,投资范围
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
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不包括基金中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
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 REITs 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 REITs 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 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3)公募 REITs 适用基金合同关于封闭式基金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并在ETF 基金、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估值条款部分明确:“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所投资基金按上述条款进行估值存在不公允时,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或估值标准确定其公允价值。”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
3、在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中增加:“投资公募 REITs 的风险。
公募 REITs 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公募 REITs 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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