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06
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92 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
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养老目标基金,风险等级为平衡型;本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为 50%。因本基金投资子基金时,对子基金的股票持仓无法实时监控,由此可能面临穿透子基金之后,本基金实际股票仓位超过50%的风险。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 FOF,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 FOF 与货币型 FOF。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若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等款项将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具有自愿参加、自主选择、自担风险等业务属性;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 12000 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4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4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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