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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1 10:06:42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1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7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
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至该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以及转换。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 2019 年 9 月 4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4 日。本基金第
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2 年 9 月 4 日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即 2022 年 9 月 5 日、2022 年 9 月 6 日、2022 年 9 月
7 日、2022 年 9 月 8 日、2022 年 9 月 9 日、2022 年 9 月 13 日、2022 年 9 月 14
日、2022 年 9 月 15 日、2022 年 9 月 16 日、2022 年 9 月 19 日、2022 年 9 月 20
日、2022 年 9 月 21 日、2022 年 9 月 22 日、2022 年 9 月 23 日、2022 年 9 月 26
日、2022 年 9 月 27 日、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9 月 29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自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2 日止,为
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2.2 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 100 元(含申购费),基金直销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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