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1
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更新招募说明
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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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9年7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90号文准予注册。基
金合同于2020年2月27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名称中含有“ 养老” 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
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此本
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
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
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目标日期FOF,随着目标日期期限的接近,权益类投资比例
逐渐下降,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逐步降低。本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在目标日期之前,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
(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因此投资人
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三年。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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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申请。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在目标日期之后,本基金对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定期赎回,
即本基金管理人将按基金合同约定,每个定期赎回基准日自动赎回E类基金份额,
向具备条件的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供定期现金收入的机制。定期赎回机
制与目前国内市场上普通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不同,不需要考虑基金是否具备分
红能力,该机制不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只是相应减少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数。
本基金提出的月度定期赎回,不依赖于基金本身业绩表现,也不强调资本增值,
而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定期现金流入。当基金净值当期盈利低于同期定期赎回金额
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以其初始投资金额或前期结余来进行定期赎回的风
险。参与定期赎回机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于定期自动赎回
而不断减少,可能影响其投资效率。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
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2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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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绪言.............................................................. 4
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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