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华商电子行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华商电子行业量化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并修订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商电子行
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华商电子行业量化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
人” )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2月13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部分基本信息,并据此修改基金合同及《华商电子行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相关内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685)。 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基金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类
别(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2831)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将自首笔C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确认日(含当日)起计算,首笔C类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前,C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相对应的基金代码
进行申购。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T<7日 1.5%
7日≤T<30日 0.5%
T≥30日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
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3、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即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4、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与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一致。
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部分基本信
息,据此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本基金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根据上述修改,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及更新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等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服热线:9536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