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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05 00:03:25 股吧网页版
华商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04

  华商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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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华商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7 日证监许可[2020]1731 号文注册。 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并不代表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
策。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华商基金”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募集期: 本基金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5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
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5.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受理
完成后,则不可以撤销。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事先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在各代销机构开
立的“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募集期内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
均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
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
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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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新销售机构
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
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
结果。
8.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当日可以同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及修改分红方
式申请手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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