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1 09:05:12 股吧网页版
中加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4年03月21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1


中加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03 月 21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录

一、绪言......6
二、释义......7
三、基金管理人......13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26
六、基金的募集......2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九、基金的投资......41
十、基金的财产......52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53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9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1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62
十六、侧袋机制......68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71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9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1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3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8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86
二十四、备查文件......87
附件一 基金合同摘要......88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104

重要提示

中加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9】1173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模型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主要包括: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2)基金在封闭期内无法迅速建仓从而影响基金收益的有效投资风险。由于本基金执行到期日匹配的投资策略,所以在新的封闭期开始后应迅速将基金资产中所持有的现金投资于投资策略中所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但当市场供求出现变化导致基金无
法在每个封闭期开始后迅速建仓时,会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且仅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性较差,从而对本基金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与基金资产密切相关,因此会受到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的影响;当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将面对临时调整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发行人、管理人、托管人等出现违规违约时,本基金将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4)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