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商业银行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1
嘉实商业银行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商业银行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商业银行精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67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嘉实商业银行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商业银行精选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09
截止收益 (单位:元)
分配基准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210,891.00
日的相关 (单位:元)
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0.00070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0.0070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的第二次分红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
金额 0.00070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0070 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07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0 月 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0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基金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红利再投资的
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
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
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
分红方式的,敬请于 2021 年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