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鑫旺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0年第二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29
富国鑫旺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0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国鑫旺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
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6 月 20 日证监许可〔2019〕1104
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份额,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基金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基金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
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1、“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2、“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的相关内容。
3、“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增加存托凭证估值的相关内容。
4、“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增加存托凭证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
5、“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增加存托凭证特别风险。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5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59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60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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