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3
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9年6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081号文注册,基金 合同于2019年8月16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但因其他投资者 赎回使得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集中度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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