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3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永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发布了《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 17:00 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公证机关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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