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5
南方全球精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全球精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6月17日证监许可〔2019〕1071号文注册。
2、南方全球精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是契约型开放式的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16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对基金发售规模进行限制。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利息)超过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7、本基金A、C类份额采用人民币和美元发售。本基金人民币发售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美元发售价格为1.00元人民币按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的美元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8、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以人民币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以美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9、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0、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的《南方全球精选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3、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4、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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