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滚利一年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滚利一年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
充公告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证券时
报》、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滚利一年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2022 年 3 月 18 日发布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滚利
一年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滚利一年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以下统称“原公告”)。为了使中欧滚利一年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者更方便地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
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滚利一年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补充公告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调整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通讯表决票寄达地点
原公告第四条“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的第 3 款调整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2年4月16日起,
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 15:00 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
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欧滚利一年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写字楼 W3 座 10 层 7-8
联系人:申宇
联系电话:021-68609600。
二、调整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机关
原公告第八条“本次大会相关机构”的第 3 款调整为:
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联系人:陆晓冬
联系电话:010-59725390
三、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公告与原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尽事宜,仍按原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补充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700 咨询。
2、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补充公告后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3、本补充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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