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30
富国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0二一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国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3 号)。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由于证券、期货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既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
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更新章节 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 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
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代销机构信息。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更新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更新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历史走势图,
内容截止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更新本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4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55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6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7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7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9
第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