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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18 09:05:11 股吧网页版
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8

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2 号)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 8 月

二零二二年八月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9 年 6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1082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
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9、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份额
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10、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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