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6
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1 月 14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3 月 6 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 重要提示
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
[2019]1034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正式生效。本
基金的管理人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并已就此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关于人保添利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进
入清算期。
本基金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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