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润颐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次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8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康润颐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20 年 6 月 1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4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07 月 27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 63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申购或赎回的风险。由于本基金在开放期集中开放赎回,故开放期出现巨额赎回的可能性较大,带来更高的流动性风险,在开放期赎回的投资者面临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或所持金融资产在到期之前提前卖出等情形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收益品种。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
I
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更新招
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0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23 年 0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II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的募集 ......2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
九、基金的投资 ......44
十、基金的业绩 ......54
十一、基金的财产 ......55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5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1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6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66
十七、侧袋机制 ......73
十八、风险揭示 ......76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2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8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0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6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18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9
二十五、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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