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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07 00:02:03 股吧网页版
中信建投半年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6

  中信建投半年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中信建投半年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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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中信建投半年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
集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6月11日证监许可〔2019〕1035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的运作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每年的下一半年度末所在月份(即每年的 6
月和 12 月)的倒数第十个交易日(包括该日)的期间。本基金每个运作期原则上为
半年左右(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可能例外),具体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公告为
准。本基金自每个运作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本基
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最短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
赎回,则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没有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不改变本基金上述运作期机制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有权对某一个或多个运作期的确定方法以及相关安排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此调整涉及的基金合同的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登记机构
为本公司。
4、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2019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月9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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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
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减、变更销售机构,本公司
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
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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