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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4 00:02:02 股吧网页版
招商添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3

  招商添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招商添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商添泽纯债”)的发售已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070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基金”或“本公司”),托管
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3月16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
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非直销销售机构。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发行期内本公司、本公司直销
柜台及网站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8、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者通过非
直销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由非直
销销售机构制定和调整。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
额为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
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元(含认购费)。
9、销售机构(包括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及我公司直销柜台)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
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者在T日
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 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0、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
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招商添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以及本公告将同时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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