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9-27 07:56:06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27

关于鹏扬中证 500 质量成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扬中证 500 质量成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扬中证 500 质量成长
基金主代码 00759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扬中证 500 质量成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扬中证 500 质量成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10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10 月 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10 月 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10 月 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10 月 8 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鹏扬中证 500 质量成长 A 鹏扬中证 500 质量成长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593 007594
该分类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
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 5 万元,追加申购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
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1.2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
加而递减,
  对于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通过对直销柜台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3.2.1 前端收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0.12%
100

≤M<500

0.06%
M≥500
万每笔
1000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1.20%
100

≤M<500


0.60%
M≥500
万每笔
1000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