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31 07:01:14 股吧网页版
华夏恒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31


华夏恒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恒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恒益18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59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恒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恒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5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华夏恒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本次开
放期为 2022 年 9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含当日)。

投资人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最
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6%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0.4%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其前端申购费率在以上规定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 1 折优惠,固定费率不设优惠。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关产品。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