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4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
理人”)决定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
直销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
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 A类:007587/C类:007588
二、活动时间
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适用投资者
本活动适用于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方案
1、投资者通过直销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旗下前端收费模
式下的部分基金,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2、对于基金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照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优惠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
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
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7-990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