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9
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汇逸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75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7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9〕952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9 年 7 月 5 日 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 年 7 月 1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9,999,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800.1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09,999,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800.18
合计 1,010,000,800.1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0,001,800.1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9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 年 7 月 18 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和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3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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