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5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1 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重要提示
兴银汇逸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5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9〕952 号注册。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 年。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 3 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20 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6
第二部分 释义 ......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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