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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0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新增委托阳光人寿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
时参加阳光人寿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阳光人寿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阳光人寿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562);
(2)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477)。
注: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仅支持非个人投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请个人投资者留意。
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33 号院 1 号楼阳光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服热线: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二、通过阳光人寿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在阳光人寿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阳光人寿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一次性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阳光人寿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阳光人寿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阳光人寿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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