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30
关于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
票表决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17:00 止,计票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
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27 日,本基金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51,103,627.9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 40,544,603.87 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79.34%,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 40,544,603.87 份,表决结果为:40,544,603.87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 100%,符合《基
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 1 万元,律师费 3.5 万元,
共计 4.5 万元。根据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以上费用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
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
起生效,新的赎回费率方案将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执行。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
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对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将“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率及其用
途”的第 3 点中“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由原来的: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10%
Y≥30 日 0%
修改为: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
(二)修改后的执行
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本基金将按修改后的《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航基金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