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绪言......3
第二部分 释义......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3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4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5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6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7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7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8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85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9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9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01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17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8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4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1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14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 年 6 月 5 日
证监许可【2019】1007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9 月 6 日正式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造成的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一方到期无法履行约定义务致使本基金遭受损失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运作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或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直接终止《基金合同》。由上述情形导致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采用证券公司交易模式和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信息系统风险、操作风险、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果投资,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发行人、境外发行人、存托凭证发行机制和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