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8 00:04:18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8

易方达 ESG 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9 年 6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 ESG 责任
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95 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9 月 2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 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请认真 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 文件,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自主 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对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 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股票仓位偏 高且相对稳定而面临的 股票市场系 统性风险;(2)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通过 ES G 责任投资方法选择的股票而面临的 特有风险;(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 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 港证券市场股票而面临的香港股票 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 的风险;(4)本基金 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等金融衍生品、存托凭 证而面临的其他额外 风险;(5)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此外本 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 险、流动性 风险、本基 金法律文件 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 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 级可能不一 致的风险、 管理风险、 税收风险 等其他一般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 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 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 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4、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 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5、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且持有认购份额的 期限不少于 3 年。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 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 、预测、推 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 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 ,投资人及发起资金 认购人均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 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 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 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 有可能赎回 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 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 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2 亿元,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投资人将
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 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6、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 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 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7、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 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 风险,投资人在进行 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8、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根 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 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更新截止日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本
基金有关财务数据 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
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16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1
二、释 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