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等事项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 ESG 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等事项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的公告
为更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调整易方达 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基于以上事项,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修订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MSCI 中国 A 股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
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调整为:沪深 300 ESG 基准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
×1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沪深 300 ESG 基准指数从沪深 300
样本中剔除中证一级行业内 ESG 分数最低的 20%的上市公司证券,选取剩余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为 ESG 投资提供业绩基准和投资标的。本基金主要投资通过ESG 责任投资方法选择的股票,选取“沪深 300 ESG 基准指数”作为内地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二)增加侧袋机制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增加侧袋机制。
(三)其他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实际运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信息相应更新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0月15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 修订
“指定媒介” “规定媒介”
全文 “指定报刊” “规定报刊”
“指定网站” “规定网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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