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26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
景顺长城景泰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547,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6 月 3 日证监许可【2019】979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截止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本基金未能满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景顺长城景泰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的条件,故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相关约定办理。
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