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5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署的相关销售协议,自
2024年9月5日起,本公司增加邮储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具体基金为:
太平恒久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久纯债;基金代码:010476)
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基金
代码:007545);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2024年9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邮储银行相关渠道办理上述基金产品的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并
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邮储银行有关规定,并与邮储银行约定每期扣
款日期及固定扣款金额。
上述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各基金最低申购金额为准(含申
购费),邮储银行可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各基金的最低扣款金
额,具体以邮储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
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邮储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
邮储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实际
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
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者可从T+2工
作日起办理相关基金(在该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情况下)的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
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事宜应遵循邮储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及其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
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
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
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
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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