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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8 07:18:45 股吧网页版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8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754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6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太平恒安三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
关法律文件。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0859

截止收 位:人民币元)
益分配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168,174,363.24
基准日 (单位:人民币元)
的相关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指标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16,817,436.32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 0.44
份基金份额)

注:

(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上述“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最低分配金

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1年12月30日对红利再投资的
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投资者可以
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赎回或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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