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鹏华尊晟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020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尊晟 3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9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