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1
鹏华尊晟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1 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4月 21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尊晟 3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9 号文)注册,进行募
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
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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