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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22 09:13:21 股吧网页版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2

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5 月 9 日证监许可【2019】891 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的成份是 MSCI 中国全股票指数中的中国 A 股成份。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涵盖大盘股和中盘股的代表性股票,指数成份为 MSCI 中
国全股票指数中所包含的中国A股。它基于包括MSCI中国A股在内的整合的MSCI全部中国股票。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成份按照证券经自由流通调整的市值加权及根据外国
纳入因子(FIF)计算,并且受限于外资持股限制(FOL)。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与MSCI 全球可投资市场指数同时进行调整,并且使用相同的价格和数据截止日期。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 MSCI 网站,网址:
https://www.msci.com/zh/msci 指数信息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为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ETF”或“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

于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ETF 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
绩表现与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及新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ETF 的表现密
切相关。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
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5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目 录

一、 前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1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募集......3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8
九、基金的投资......49
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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