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7
格林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5月28日证监许可〔2019〕953号文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9月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格林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其他风险。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证券提前赎回风险、再投资风险和SPV违约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
终止基金合同。若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面临终止清盘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1月26日,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27
五、相关服务机构......36
六、基金的募集 ......6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6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8
九、基金的投资 ......85
十、基金的业绩...... 104
十一、基金的财产...... 107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108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11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1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2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22
十七、侧袋机制...... 132
十八、风险揭示...... 135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143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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