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25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
告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根据《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基金合同修改后,仅
信息披露相关条款发生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等均不发生改变,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改内容履行
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
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登
载于本公司网站。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基金合同相
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dfa66.com)、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http://eid.csrc.gov......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