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3
《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版本 修改后《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版本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三、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 三、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经中国证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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